皮膚,是人體與外界接觸的第一層屏障,它不但是我們用來接受各種 觸感的器官,對於身體的各種功能,有相當大的保護作用,而膚質的好壞,更是所有愛美的人所注重的一個大問題。可是,由於受到環境、空氣、化妝品、體質及生活作息等各種因素的影響,經常會使皮膚產生一些問題。
於是,你可能會立刻想到「上班族所處的環境對皮膚有影響嗎?」。 根據「環境科學與技術」期刊9月的瑞典研究報告指出,電腦螢幕逸出的化學物質會導致過敏與身體不適。該報告的研究人員表示,電腦螢幕的溫度上昇之後,便會開始逸出名為「磷酸三苯酯」的化學物質,它是一種阻燃劑,廣泛被使用在電視、電腦螢幕中,而且被證實是一種接觸過敏原,會造成與電腦工作有關的上班族發癢等過敏反應。
台北長庚醫院皮膚科醫師翁雯柔表示,因為我們近距離使用電腦,因此這些化學過敏原相當容易附著在皮膚上,可能造成「接觸性皮膚炎」,會有發癢等反應,尤其是暴露在衣服之外的臉、頸等部位。此外,翁雯柔醫師並提到,新竹也有門診案例發現,竹科有些需要穿著防塵衣的員工,因為對防塵衣的材質過敏,或因防塵衣密不透風,皮膚長期處在悶熱潮濕的情況下,而容易造成接觸性皮膚炎、青春痘、毛囊發炎等現象。
因此,對於需要使用電腦的上班族,翁雯柔醫師建議,在操作電腦時盡量不要靠電腦螢幕太近,並且保持環境通風,讓這些化學物質能夠溢散出去,而且在工作一段時間後,最好能離開電腦一段時間。而需要穿著防塵衣的工作者,則在防塵衣裡面盡量穿著棉質易吸汗的衣服,並且最好能每隔幾個小時就脫下防塵衣,讓皮膚透透氣。
除此之外,需要久坐的上班族,可能會在腿部、臀部及背等部位,產生毛囊發炎的情況,也就是在患部長出紅腫化膿、類似青春痘的東西。最好的解決辦法就是適時的離開座位休息,讓身體與座椅接觸的部位能夠透氣。翁雯柔醫師並且建議,所穿著的衣服盡量不要太緊。
資料來源:網路資料
2010年2月22日 星期一
2010年2月15日 星期一
此瓜非彼瓜 從一則新聞談起
「藥用」與「水果」兩種木瓜比較
最近一則電視新聞報導說:女性同胞原先想藉由吃青木瓜來豐胸,但因方法錯誤反倒變成太平公主…。姑且不論錯誤飲食本來就會影響氣血循環的深入問題,就中藥學的領域,簡單而言;(青)木瓜也只能算是食材,而真正的藥用木瓜可是另有其藥材。
所以,正名下的水果木瓜應該稱為番木瓜,既然是食材就不應標榜療效,但放眼看去坊間有很多此類(含青木瓜成分)廣告幾乎都宣稱有豐胸效果,其實是誤導消費民眾的。
雖然,愛美是人的天性,但應該是要感性卻不盲目的,所以藥師們有責任在健康或保健食品範疇內適時幫民眾把關及建議,不要讓不實的廣告內容誤導民眾,甚至損害消費者的權益,因為有了健康的身體才是讓年輕、美麗延續的不二法門。
參考資料:藥師週刊
最近一則電視新聞報導說:女性同胞原先想藉由吃青木瓜來豐胸,但因方法錯誤反倒變成太平公主…。姑且不論錯誤飲食本來就會影響氣血循環的深入問題,就中藥學的領域,簡單而言;(青)木瓜也只能算是食材,而真正的藥用木瓜可是另有其藥材。
所以,正名下的水果木瓜應該稱為番木瓜,既然是食材就不應標榜療效,但放眼看去坊間有很多此類(含青木瓜成分)廣告幾乎都宣稱有豐胸效果,其實是誤導消費民眾的。
雖然,愛美是人的天性,但應該是要感性卻不盲目的,所以藥師們有責任在健康或保健食品範疇內適時幫民眾把關及建議,不要讓不實的廣告內容誤導民眾,甚至損害消費者的權益,因為有了健康的身體才是讓年輕、美麗延續的不二法門。
參考資料:藥師週刊
2010年2月8日 星期一
正確可靠之營養標示 提供消費者健康飲食資訊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發布「市售零食類營養標示及品質檢驗結果」,有15件產品之營養標示值不符規定,其中以鈉標示不合格者佔多數。由於營養標示係提供消費者所購買食品之基本營養資料,衛生署除強力要求業者對其產品之營養標示內容應求精確完整,並責成地方衛生單位稽核食品廠製程及品管作業。如未改善,將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十七條規定,處新台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我國自97年1月起全面實施包裝食品應有「營養標示」。為瞭解實施1年半來之成效及困難處,衛生署於本年8月24日即召開「營養標示法規標準及落實情形檢討會議」,邀請學者專家、產業界、民間團體、縣市衛生局及消保會等,共同討論,並達成數項共識:
一、 業者對食品原物料之品質掌控應求精確,並由自主管理措施降低營養素含量之誤差。
二、 我國現行營養標示值之容許誤差範圍乃參考國際規範為正負20 %,與日本、美國相同。至於鈉的標示,因其適當攝取量低且小樣本檢測容易發生檢測值超出容許誤差,經考量鈉攝取量過高對人體健康之負面影響,專家建議鈉含量之容許誤差可取消下限,但容許誤差之上限仍應維持,不宜放寬。
三、 對於標示內容常出現非整數之「份數」值,及不易換算整包食品之各類營養素含量問題,將以消費者能一目了然不須計算即可清楚知道整份或單一份數之營養素有多少量,為改善規範原則。
四、 衛生署將研擬修改營養標示規範,並增列各營養素所佔每日建議攝取量,以提供消費者參考作為自己每日攝取之營養素是否達到均衡及健康之目標。
此外,衛生署將著手規劃將食品中含有引起過敏之原料或成分予以適當標示。為顧及消費者之健康,並考量產業界之調整及配合,將邀請國內包含醫界之學者專家,進行更細部之規劃及討論,以求周延,並能提供消費者更多健康飲食資訊。資料來源:衛生署
我國自97年1月起全面實施包裝食品應有「營養標示」。為瞭解實施1年半來之成效及困難處,衛生署於本年8月24日即召開「營養標示法規標準及落實情形檢討會議」,邀請學者專家、產業界、民間團體、縣市衛生局及消保會等,共同討論,並達成數項共識:
一、 業者對食品原物料之品質掌控應求精確,並由自主管理措施降低營養素含量之誤差。
二、 我國現行營養標示值之容許誤差範圍乃參考國際規範為正負20 %,與日本、美國相同。至於鈉的標示,因其適當攝取量低且小樣本檢測容易發生檢測值超出容許誤差,經考量鈉攝取量過高對人體健康之負面影響,專家建議鈉含量之容許誤差可取消下限,但容許誤差之上限仍應維持,不宜放寬。
三、 對於標示內容常出現非整數之「份數」值,及不易換算整包食品之各類營養素含量問題,將以消費者能一目了然不須計算即可清楚知道整份或單一份數之營養素有多少量,為改善規範原則。
四、 衛生署將研擬修改營養標示規範,並增列各營養素所佔每日建議攝取量,以提供消費者參考作為自己每日攝取之營養素是否達到均衡及健康之目標。
此外,衛生署將著手規劃將食品中含有引起過敏之原料或成分予以適當標示。為顧及消費者之健康,並考量產業界之調整及配合,將邀請國內包含醫界之學者專家,進行更細部之規劃及討論,以求周延,並能提供消費者更多健康飲食資訊。資料來源:衛生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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