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7日 星期一

來路不明藥物 藥害無處求償

前陣子去社區宣導正確用藥時,有位阿婆問我:「藥師啊,我的老伴因為吃了藥引起副作用,尿都尿不出來,醫生說要洗腎,有沒有甚麼補助可以申請?」我問說:「阿婆,您老伴吃的藥是在哪裡來的?」阿婆說:「就是電台廣告藥還有跟平時來社區推銷藥的人買的。」我說:「那這樣就沒有辦法申請補助了,要使用合法藥物才能申請喔!」
其實在台灣,只要您是使用「合法藥品」,在排除醫療疏失的情形下,且遵照醫藥專業人員指示下服用合法藥品,卻發生嚴重副作用,造成住院、殘障或死亡的三種情形,就可以向藥害救濟基金會提出藥害救濟申請,其實藥害救濟制度就像是用藥的保險,因為吃藥治病、維護健康是人之常情,但是藥固然能治病,但有時因個人體質不同而導致嚴重的副作用,這時就可以向藥害救濟基金會來申請藥害救濟金,來補償您的損失。
但若是您是使用來路不明的藥品,像是電台電視廣告藥、各遊覽車休息站、菜市場、夜市、廟口廣播賣藥說明會等等這些賣藥管道,因為這些藥品往往沒有衛生署許可證、成份不明、中西藥互摻、健康食品摻西藥等,萬一吃了出問題,不但求助無門也沒有任何補助。若是親朋好友從國外自行帶回的藥,若是吃了有問題也是沒辦法申請補助的,因為這些藥品並沒有通過衛生署的許可。
目前國內藥品品項已達先進國家的水準,實在沒必要再託親朋好友從國外去買藥回來,也沒必要去買藥送給親友。若是健康有問題應該給醫師看病,若是要購買藥品,也應該去合法藥局購買有衛生署字號的醫師藥師指示藥品或是成藥,用起來不僅安心,也有保障。而藥害救濟基金會也是民眾在發生嚴重藥害時最有力的依靠,財團法人藥害救濟基金會是由衛生署所捐助成立,除接受民眾藥害救濟申請之外,也有提供民眾相關衛教資料及辦理藥害救濟徵收金之徵收及給付等相關業務,一旦不幸發生嚴重藥物不良反應,可利用此一管道詢問申請。
藥害救濟基金會:http://www.tdrf.org.tw/
(本文作者為柳營奇美醫院藥劑科藥師)

資料來源:藥師週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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